区块链全球监管与合规·中国|从近期币圈出清式监管看合规区块链的边界
近期,面对境内区块链嘉楠耘智作为“区块链第一股”成功登陆纳斯达克,Libra的持续稳定的发展,加持境内区块链技术的场景应用上峰表态,一切看起来似乎“一片祥和”,然而,如暴雨将至,北京、上海、深圳三市对于“防范虚拟币”非法活动进行风险提示,预计全国将开启“币圈出清式”监管,此时币圈与项目方如何应对,合规区块链边界如何把握?本文试图进行简单的阐释与解答。
全境监管,肃清行业
北沪深三市对于“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来自各辖区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于我国“打早打小”的监管倾向,在还没有形成新一波购币狂潮之前,率先出击,把风险化解在初期,防止涉众金融案件的大量发生。
关于数字货币,根据我国的办案实践,还是以传销、诈骗、盗窃、非吸类主力罪名犯罪为主,特别是对于项目方的项目进展缓慢低效,且掮客将币转卖后谋取高额利润的,对于项目方在境内进行涉及各种证券类的“币股”非法交易的极容易引发诈骗罪,甚至洗钱罪的风险;关于数字货币交易所,还会按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处置,如果有操纵市场(尤其是量化团队进行配合的)等行为,将使用更为严苛的诈骗罪处置,不排除数罪并罚,刑期最高可达无期徒刑。近年来,涉币案件的罪名开始发生了变化,由诈骗罪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上演化,未来随着社会对于虚拟经济的看法发生更迭,也许还会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再返回诈骗罪。
这种存在诈骗意义的资金盘、传销盘,在2019年更多,大名鼎鼎的VDS、CXC这些用所谓“共振”的模式募集用户资金的传销币,打着对撞的模式玩法,大肆吸纳用户资金,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种共振模式盘,CXC、VDS,甚至趣步等盘子,通过用户直接发展或者间接发展的用户都可以使得自己加成活跃值或者团队活跃值变大和交易手续费减低,而这可以使得发展者代币数变多,而代币最终可以置换成现金。而实际上,这就是披着区块链的外衣而已。
合理合规,谨守边界
根据《规定》,区块链信息规定的规制对象:
一是“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二是“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值得探讨的是,如果仅在一个集团内部或银行各个网点之间进行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是否会被认定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按《规定》文义解释,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仅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节点,而联盟链实际上是针对特定人群提供区块链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银行等机构的区块链项目由于属于特定人群的联盟链性质,从而或不受该规定的规制。然而,如果按照“穿透式”监管的思路,可能要把“向社会公众”理解得更为广泛,最终银行等机构输出的产品或服务,还是要面向社会普通大众,而其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公共品。
未来发展趋势,也就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惠民、利民,切实的通过区块链技术落地。目前也已经有了很多的区块链技术立足于民生阶段,切实从生活到民生的应用转型:比如2019年创新型项目SBO,因为行业寒冬的到来,SBO提前开启了星跃计划,通过星跃计划回馈投资用户,同时基于星跃计划开放了内置交易功能,整体促进SBO生态环境的内循环,SBO星跃计划的提前开启将会迅速带动SBO项目的进展,在这个寒冬下,SBO冒雪前行......还有以太坊的伊斯坦布尔升级,事实上,以太坊一直面临「冰河时代」的威胁,这个问题也被称为「以太坊难度炸弹」,具体表现为:挖矿的的难度就会持续增加,并且验证速度也会变慢,网络上的活动甚至会因此陷入停顿。通过这次伊斯坦布尔升级,一定程度上以太坊会得到一个彻底的缓解,推动整个生态繁荣。
写在最后
寒冬里有人死亡有人崛起,我们不但需要仰望星空,也需要脚踏实地,区块链未来的发展一定是光明的充满希望的,但是在这个阶段,我们一定要谨慎规则,睁大双眼,坚定地肃清行业的毒瘤,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撑未来区块链优质项目,为他们保驾护航!